- 索 引 号:4600000027/2015-43384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省地质局 成文日期:2021-07-26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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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地质矿产处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1-07-26 17:36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
拟定全局地质勘查项目的立项计划,负责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地矿科技以及合作交流等工作。
具体职责:负责编制区域地质调查、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和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区域地质调查、矿产勘查及开发项目工作;负责局属单位区域地质调查、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实验测试、矿产选冶等项目技术及质量管理;负责局探矿权和采矿权的管理;负责组织矿业开发项目的论证、立项审批和项目管理工作,协调指导项目的实施;负责编制局地质科技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国(境)外地质矿产勘查与开发技术业务工作,开展地质科技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开展地质科学技术研究以及新方法、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全局地质工作半年报和年报工作。
电话:0898-66820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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