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海口日报 | 发文机关: 海口日报 | 作者: 海口日报 |
分享到:
|
海口日报7月22日讯(记者 高潮)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分布在哪些地方?申请条件有哪些?……连日来,不少市民拨打本报热线电话咨询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情况。为此,记者连线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为市民解答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
保障性租赁住房属于保障性住房,租金实行政府指导价,主要面向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引进人才以及城市基本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等新市民、青年人供应。
近年来,海口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满足群众的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
“位于江东新区的两个保障性租赁住房属于新建项目,于今年开工建设,规划建设房源约850套。”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其余两个项目目前已投入使用,分别位于秀英区长滨路81号永秀花园内、美安科技新城美安三街23号。有关房源的具体情况,可致电运营方咨询:永秀花园人才公寓项目联系电话:0898—68721782;美安·南区福邻中心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联系电话:0898—66791999。
记者从市住建局了解到,根据《海口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办法》规定,保障性租赁住房实行“一个家庭限租一次且限租一套”;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原则上应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首先向运营管理单位提交申请材料,由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再由运营管理单位与申请人签订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并办理入住手续。
一.海口共筹集4个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1.永秀花园人才公寓项目
2.美安·南区福邻中心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3.海口江东新区CBD南片区保障性租赁房项目
4.海口江东新区起步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二.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应同时具备2个条件
1.申请人应该具有本市户籍或在本市就业、居住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申请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所在辖区范围内无住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积50%
三.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需提交的主要材料
申请人家庭成员的身份证件、户口簿、婚姻状况印证资料(已婚提供结婚证,离异提供离婚证或法院民事调解书或判决书,单身提供未婚承诺书)
非本市户籍人员提供在海口市的居住证、劳动合同、企事业单位聘用协议、社会保险缴纳凭证、营业执照等印证资料(选其一即可)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