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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省地质局安全管理处 | 发文机关: 省地质局 | 作者: 省地质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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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海南省地质局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琼地办〔2018〕98号)现根据本规定,结合实际,作如下解读。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二、总体结构
本规定共三章,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交通安全管理、第三章附则,共九条具体内容。
三、主要规定
(一)在总则中规定,各单位应当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履行交通安全责任,切实做好单位交通安全工作。
(二)在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结合公务用车管理要求在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度,购买保险、定期检验、定期维护,建立车辆管理档案等方面对车辆管理进行了具体的规定;具体规定了车辆管理负责人、驾驶人员应履行的职责;强调发生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醉酒驾驶机动车等违法行为或其他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行为的,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依照程序进行处理;发生违规行为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触犯法律法规的,依法依规处理。
安全管理处
2019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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