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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省地质局安全管理处 | 发文机关: 省地质局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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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海南省消防条例》、《海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海南省地质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琼地办〔2018〕99号)。现根据本规定,结合实际,作如下解读。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二、总体结构
本规定共三章,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消防安全管理、第三章附则,共十三条具体内容。
三、主要规定
(一)在总则中规定,各单位应当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切实做好单位消防安全工作。
(二)在消防安全管理方面,结合我单位实际工作,具体规定了各单位应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履行的职责;强化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逐级、逐层实现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在消防产品,易燃易爆危险品,使用明火,火情报警与救援,消防安全宣传等方面做出了具体的要求和规定;对触犯法律法规的,依法依规处理。
安全管理处
2019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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