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海南省地质经济发展研究院 | 发文机关: 省地质局 | 作者: |
分享到:
|
为加强局地质资料管理和服务,优化简化地质资料借阅审批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局党组的部署要求,我局研究制订了《海南省地质局地质资料借阅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省地质经济发展研究院(以下简称“经研院”)有关专家就《办法》进行解读:
一、起草的依据及背景
为贯彻落实局党组印发《关于开展“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活动实施计划》(琼地党〔2021〕28号)部署,切实推进解决局地质资料内部使用便利性问题,更好打通局地质资料内部借阅审批流程长、耗时久、电子资料借阅难等堵点,营造更好营商环境,根据局党组书记李海忠等局领导的相关指示精神,“经研院”牵头起草了本办法。
二、涉及范围
办法涉及范围包括局属单位以及局外单位。
三、意见征集及上会情况
2021年9月24日至28日,由局办公室就本办法向全局各单位和相关处室征求意见建议,“经研院”负责修改完善。2021年12月2日《办法》通过局务会议审议,2021年12月8日《办法》正式出台。
四、主要框架内容
该办法主要明确以下三个方面借阅审批程序,一是局属单位借阅非涉密地质资料;二是局属单位借阅涉密地质资料;三是局外单位借阅地质资料。其中局属单位借阅非涉密地质资料由资料室管理员核对后即可办理借阅手续;借阅涉密地质资料由资料室核对,秘密级地质资料由“经研院”主要负责人审批,机密级地质资料由局保密办主任审批,绝密级地质资料由局保密委领导审批,资料室管理员核对无误后办理借阅手续;局外单位借阅地质资料流程不变,即借阅单位给局出具公函,经局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按照局地质资料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办理借阅。
五、主要的亮点和突破
1.根据借阅单位需要,局地质资料室可以向借阅单位提供纸质版或电子版地质资料。
2.按照谁借阅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把借阅使用地质资料的管理责任明确到借阅单位,减少了局领导审批环节,提高了审批效率。
3.按照放的开,也要管的住原则,明确局保密办要对借阅的涉密地质资料加强监督检查。
海南省地质经济发展研究院
2022年1月20日